以西结书纲目 <上一章 下一章>
以西结书 第 十八 章

g 责备酸葡萄的俗语 十八1~32
第 十八 章
18: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,说,
18:2 论到以色列地,你们用这俗语说,父亲吃了酸葡萄,儿子的牙酸倒了,是什么意思呢?
18:3 主耶和华说,我指着我的生存起誓,你们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这俗语。
18:4 看哪,所有的1人都是属我的;为父的1人怎样属我,为子的1人也照样属我;犯罪的1人,他必死亡。
18:5 人若是公义的,且行公正与公义的事,
18:6 未曾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子,未曾亲近在月经污秽中的妇人;
18:7 未曾欺压人,乃将欠债之人的抵押还给他;未曾抢夺人,却将自己的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;
18:8 未曾放债取利,也未曾向借贷的人多要;缩手不作罪孽,在人与人之间,按公理判断;
18:9 遵行我的律例,谨守我的典章,按公理行事;这人就是公义的,必定存活;这是主耶和华说的。
18:10 他若生一个凶暴的儿子,是流人血的,行了以上任何一件恶事,
18:11 (虽然1父亲未曾行过以上任何一件恶事,)2儿子若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或玷污邻舍的妻子,
18: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,抢夺人,不将抵押还给人,仰望偶像,行可憎的事,
18:13 放债取利,或向借贷的人多要;他能存活么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了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;他的1罪必归到他身上。
18:14 他若生一个儿子,这儿子看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,看见了并不照样去作;
18:15 他未曾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邻舍的妻子,
18:16 未曾欺压人,未曾取人的抵押,未曾抢夺人的物件,却将自己的食物给饥饿的人吃,用衣服遮盖赤身的人,
18:17 缩手不害贫穷人,未曾放债取利,也未曾向借贷的人多要;他谨守我的典章,遵行我的律例,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;他必要存活。
18:18 至于他父亲,因为欺压人太甚,抢夺弟兄,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,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。
18:19 你们还说,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?儿子行公正与公义的事,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,他必定存活。
18:20 惟有犯罪的1人,他必死亡;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,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。义人的义必归自己,恶人的恶也必归自己。
18:21 恶人若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,谨守我一切的律例,行公正与公义的事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
18:22 他所犯的一切罪过都不被记念;因所行的义,他必存活。
18:23 主耶和华说,我岂是喜悦恶人死亡么?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他的行径,而得存活么?
18:24 义人若转离他的义作了罪孽,照着恶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,他岂能存活么?他所行一切的义都不被记念;他必因所行不忠的事,并因所犯的罪死亡。
18:25 你们还说,主的道路不公平。以色列家阿,你们当听!我的道路岂不公平么?岂不是你们的道路不公平么?
18:26 义人若转离他的义作了罪孽,以致死亡,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。
18:27 再者,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,行公正与公义的事,他必将自己的性命救活。
18:28 因为他察看,就回头离开所行的一切过犯,他必定存活,不至死亡。
18:29 以色列家还说,主的道路不公平。以色列家阿,我的道路岂不公平么?岂不是你们的道路不公平么?
18:30 主耶和华说,所以以色列家阿,我必按你们各人的行径审判你们。你们当1悔改转离所行的一切过犯,免得罪孽成为你们的绊脚石。
18:31 你们要将所行的一切过犯从你们身上尽行抛弃,使自己得一个新心和新灵;以色列家阿,你们何必死亡呢?
18:32 主耶和华说,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,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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