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章 3节 注1
  在基督牧养的第二阶段,祂使我们的魂苏醒(复兴并变化—罗十二2弗四23,)并引导我们(照着灵)走义路(以满足义的要求—罗八4。)我们要成为义的,就是照着神公义严格的要求,在神面前与人事物都是对的,就需要魂得着复兴并变化,好使我们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是正确、平衡的。
23章 3节 注2
  名指明人位。因此,‘为自己的名’指在祂的人位里。基督在祂的复活里乃是那是灵的基督—赐生命的灵,祂在自己这人位里,在我们里面引导我们走义路。(参西三17。)
23章 3节 注3
  义和路都是复活的基督。(林前一30约十四6上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