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
5章
4节
注1
大卫大大高举并尊崇律法,且知道神不喜悦邪恶,乃恨恶罪孽。但他谋害乌利亚,窃取他的妻子,(
撒下十一
,)因而把律法中后五条诫命全都干犯了。这表明律法和对律法的知识,没有任何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