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章 3节 注1
  本篇表达大卫关于神对他在列国中仇敌之审判的观念;在十~十四篇,大卫说到人在神面前的光景。大卫在这六篇诗里的观念乃是照着神所赐的律法,(见一2注1,)并基于善恶知识树的原则。(创二9。)这些诗中没有一事与神的经纶、神的权益、神的国、或神的计划有关;每件事都是关于大卫个人的利益、个人的权益、个人的安全、和个人的平安。新约的信徒,凭基督作生命树而活,为着完成神的经纶,不该以这里的大卫为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