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 12章 1节 注1 |
亚伯拉罕的父亲死了以后,(十一32,)神第二次向亚伯拉罕显现并呼召他。(见十一31注1。)神一再向亚伯拉罕显现,对他是很强的吸引,鼓励并加强他接受神的呼召。新约的信徒也是如此。(见太四20注2与22注1,九9注3,来十二2注2,彼后一3注4。) 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(连同约瑟—见三七2注1)的记载是重叠的。创世记描绘他们,不是三个分开的个人,乃是一个团体人的构成分子。这三个人的经历,描绘一个完整的人对三一神经历的不同方面。‘亚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’乃是耶和华,就是三一神—父、子、灵。(出三15,太二八19。)亚伯拉罕的经历表征对父神的经历,祂呼召人、称义人、装备人,使人凭信而活,且活在与祂的交通里。(十二1,十五6,十七~十八,十九29,二一1~13,二二1~18。)以撒的经历表征对子神的经历,祂救赎人、(二二1~14、)祝福人,使人承受祂一切的丰富,过享受祂丰盛的生活,并活在平安中。(二五5,二六3~4,12~33。)雅各(连同约瑟)的经历,表征对父神的经历,祂爱人并拣选人;(玛一2,罗九10~13;)也表征对灵神的经历,祂使万有效力,叫爱祂的人得益处,并且变化人,使人在神圣的生命里成熟,能祝福所有的人,治理全地,并以子神作生命供应,满足所有的人。(二七41,二八1~三五10,三七,三九~四九,罗八28~29。) |
创 12章 1节 注2 |
神向亚伯拉罕显现时也呼召他。神向亚伯拉罕说话,也是激励并加强他接受神呼召的因素。(参罗一6,八30,林前一9。)参1注1一段。 |
创 12章 1节 注3 |
神第二次向亚伯拉罕显现时,呼召亚伯拉罕不仅要离开本地、亲族,也要离开父家。(参徒七3,见十一31注1。)这意思是,神只呼召亚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莱。然而,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,带着他的侄儿罗得。(4~5。)这再次显示,亚伯拉罕不彀绝对接受神的呼召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