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 15章 3节 注1 |
要完成神的定旨,后裔(1~6)和地(7~21)这二者是必需的。后裔首先是个人的基督,(加三16与注2,)然后是团体的基督,(林前十二12,)由基督作头与祂所有的信徒(加三29与注1一段)作身体所组成。地乃是基督作为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,信徒在其内生活;(申八7~10与7注1;)地也是召会作基督的扩大,扩展。我们要完成神的定旨,就需要接受神的恩典,使基督这后裔能作到我们里面,并使基督这地能从我们活出而成为我们的召会生活,好叫我们享受神的安息,击败神的仇敌,并建立神的国同祂的居所,使祂得着彰显和代表。 |
创 15章 3节 注2 |
直译,我家的儿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