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 7章 11节 注1 |
基督的佳偶愿意从一地到另一地寄居(在村庄住宿,)为要与她良人一同完成那为着全世界(田间)的工作。这指明她在完成主工作的事上,不是分门结党的。她把工作开放,使别人能到那里来寄居,她也能往别处寄居。这是保守一个身体里的一个工作。 有分于主的工作,不是为主作工,乃是与主同工。(林前三9上,林后六1上。)我们要与主同工,就需要在生命里成熟,需要与主是一,我们的工作也必须是为着祂的身体。书拉密女是所罗门的配偶,照料所有的葡萄园,(八11,)就是全地的众召会和众信徒。这指明我们的工作该为着身体,不只为着一个城市。我们必须有一种为着全世界的工作。这就是保罗所作的,他建立众地方召会,然后作工,使众地方召会成为基督身体完满的实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