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2章 1节 注1
  基督作为耶和华并作为人,乃是王,供应、照顾并遮盖神的子民。(1~2三三22。)祂并不是自己直接掌权,乃是藉着众首领间接掌权。在千年国里,基督要作王;许多爱祂的人也要作首领,与祂一同作王。(太十九28林前六2启二26~27十二5二十4。)
32章 1节 注2
  公义就是对的,而公平乃是在审断上公义。基督要凭公义作王,祂必藉着祂的助手(就是众首领)掌权,按公平审判百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