赛 42章 6节 注1 |
直译,赐。 |
赛 42章 6节 注2 |
基督蒙耶和华所召,作众民的约,就是以色列人的约。(6下,四九8下,来七22。)约是神和祂子民之间法定的同意书。(参耶三一31~34,来八8~12。)藉着基督的死,这约成了遗命、遗嘱。(来九16~17与16注1。)基督照着神的义,藉着祂救赎的死,用祂的血立了新约(这新约成了新遗命—遗嘱。)(太二六28,路二二20,来九15。)在复活里,基督成了新遗命一切遗赠的实际,以及施行新遗命的中保、施行者,照着神的公义执行新遗命。(来八6,九15,十二24。)因此,基督就是新约,新遗命。 基督是神格的丰富的具体化身,(西二9,一19,)也是那钉死并复活者,祂已成了神给祂子民的约。祂就是神一切所是,以及神给我们之一切的实际。神的救恩、公义、称义、赦免、救赎、丰富、以及神一切所有并将要作的,都已经立约给了我们。基督作为新遗命中一切遗赠的实际,乃是那包罗万有、赐生命、内住并终极完成的灵,(林前十五45,林后三17,罗八9~11,)在我们灵里,并与我们成为一灵。(提后四22,林前六17。)基督作为约乃是保证,(来七22,)那灵是凭质,(林后一22,弗一14,)担保那具体化在基督里的神,是祂子民承受的产业。(罗八17上,徒二六18与注8。) |
赛 42章 6节 注3 |
基督也蒙耶和华所召,作外邦人的光。(6下,太四13~16。)祂是生命的光,那真光,照耀在世上,照亮每一个人,以点活人,使人得重生。(约一4,9,12~13。)祂是神圣奇妙的光,开瞎子的眼,(7上,路四18,约九14,)拯救神所拣选的人脱离死亡的黑暗、死亡的范围、撒但的权势,进入神生命光明的范围。(7下,彼前二9下,徒二六18上,西一12~13。)基督是约,为使神的子民得着神连同祂的丰富作他们的产业,(见6注2,)而基督是光,为使神的子民得着神作生命。见四九6注3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