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章 4节 注1
  直译,魂。
2章 4节 注2
  这话,使徒保罗在新约曾引用过三次,(罗一17加三11来十38,)揭示神给罪人的永远救恩。按照本书的背景,以色列(神的选民)和迦勒底人(列国)都在神的审判之下。所有的罪人,不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,在神的审判下,都命定要死。(罗六23。)罪人脱离神的审判并得着神永远救恩惟一的路,乃是相信神的具体化身基督,使他们成为义的并得称义,以得生命并活着。(约三16~18。)神永远的救恩乃是拯救我们的全人—灵、魂、体—直到永远。(帖前五23。)我们接受这一救恩的路,乃是相信基督,使我们蒙神称义,因而彀资格得着永远、神圣的生命,并凭这生命活着。(罗三24五1~21017弗二8。)这是在一卷旧约申言者书中所说新约的福音。

 基督是弥迦书、约拿书、和哈巴谷书联结的因素。按照弥五2,基督这永远的一位,祂的根源是在太初,祂已经藉着在伯利恒生为一个人而出来。(见弥五2注2。)然后,拿一17的豫表启示基督在祂的死与复活里继续祂的出来。(见拿一17注1。)在约拿书里,耶和华的救恩藉着申言者的传扬,被带到邪恶的外邦城尼尼微。今天,藉着基督的出来所豫备、所成功、并终极完成之神的救恩,已经藉着福音的传扬临到我们。接受并应用这救恩的路,乃是藉着信,正如本节所说的。
2章 4节 注3
  得生,在这里的意思是得生命并活着。见罗一17注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