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 1章 3节 注1 |
原文意,上升之物,指升到神面前的东西。燔祭豫表基督,主要的不是在于救赎人脱离罪,乃是在于过一种完全且绝对为着神并满足神的生活,(9,约五19,30,六38,七18,八29,十四24,)并在于祂是使神子民能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生命。(林后五15,加二19~20。)燔祭乃是神的食物,使神可以享受并得着满足。(民二八2。)这祭每天早晚都要献上。(出二九38~42,利六8~13,民二八3~4。) |
利 1章 3节 注2 |
基督作为燔祭,满了力量(公的)和新鲜(牛犊—5注2,)祂毫无缺陷和过失。(彼前一19,来九14。) |
利 1章 3节 注3 |
燔祭是在会幕门口,即帐幕的外院献上的。外院表征地,(参启六9注2,)祭坛表征十字架。基督将自己献于其上的十字架是在地上,但祂乃是在神面前献上自己,并且在神面前蒙神悦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