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章 24节 注1
  24~28节说到赎回已卖之地。由至近的亲属将地赎回,(25,)表征在亚当里我们变穷,卖了我们的产业,而主耶稣是我们至近的亲属,来作我们的救赎主,替我们将所卖的赎回。(参得三。)卖地的人若没有人能为他赎回,就要自己把地赎回,(26~27,)表征以色列人不承认主耶稣是他们至近的亲属,(约一11,)因而把自己摆在要负责自行赎回的地位上,直到他们能将自己赎回。然而,直到今日他们仍无法赎回,实际上他们永远不能自行赎回。到主耶稣回来时,以色列人要承认祂是他们的亲属,(亚十二10,)那时他们就要被主赎回。倘若卖地的人没有力量赎回产业,等到禧年时,他要归回自己的地业。(28。)这表征我们没有能力赎回所失去的,直等新约的禧年来到,那时我们一切所失去的就要释出,归回我们作产业。见10注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