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
3章
17节
注1
脂油不可吃,表征基督上好的部分乃是为着神的满足。血不可吃,表征基督为着救赎我们所流的血,完全满足神公义、圣别、荣耀的要求。(见
创三24注1
。)因此,在宇宙中惟有耶稣的血是信徒可吃的。(
约六53~56
与
54注2
。)吃任何别的血,都是把基督的血当作俗物。(参
来十29
与
注2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