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1章 7节 注1 |
从罗波安起,大卫的国分裂了。(王上十一9~12,十二1~17。)十二支派中,有一个支派是为大卫的缘故,(王上十一13,)也就是为基督留下来的。基督需要一个属大卫家的国,因祂必须生为大卫王位的继承人。 大卫的国分裂之后,成了两部分。北部称为以色列国(普遍性的名称),由以色列的十个支派组成;南部称为犹大国(地方性的名称),由犹大与便雅悯两个支派组成。以色列国虽比犹大国更普遍,但在基督的家谱里,连一个以色列王的名字也没有。他们被除外,因为他们不是联于基督,而是为着基督以外的事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