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25章 34节 注1 |
在基督荣耀宝座前的审判之后,“绵羊”要迁到千年国里,在基督和得胜信徒的君尊治理之下,(启二26~27,十二5,二十4~6,)并在得救犹太人的祭司职任之下(亚八20~23)作百姓。这样,他们就要“承受那(要来的)国。”千年国有三部分:(一)地上的部分,是神创造的福所临到之地,如创一28~30所说的;(二)迦南地上以色列国的部分,从尼罗河至幼发拉底河,得救的犹太人要在那里治理全地;(赛六十10~12,亚十四16~18)(三)属天、属灵的部分,(林前十五50~52,)是诸天之国的实现,得胜的圣徒要在其中享受国度的赏赐。(五20,七21。)“绵羊”所要承受的国,乃是第一部分。 |
太 25章 34节 注2 |
在千年国第一部分里的福,就是神创造的福,是从创世以来为“绵羊”豫备的;第三部分里的福,就是属天、属灵之国的福,是在创世以前(弗一3~4)为信徒豫备的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