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3章 11节 注1 |
根据上下文,这里的火不是徒二3的火,那里的火与圣灵有关;这里的火和10、12节的火一样,是火湖的火,(启二十15,)不信的人要在火湖里遭受永远的沉沦。约翰在这里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所说的话,意思是他们若真正悔改信主,主就要把他们浸在圣灵里,使他们得着永远的生命;否则,主就要把他们浸在火里,就是把他们丢在火湖里受永火的刑罚。约翰的浸只是为着悔改,引导人信主。主的浸或是叫人在圣灵里得着永远的生命,或是叫人在火里永远沉沦。主在圣灵里的浸开始了诸天的国,把信祂的人带进诸天的国里;祂在火里的浸要结束诸天的国,把不信的人丢在火湖里。因此,主在圣灵里的浸,基于主的救赎,是诸天之国的开始;主在火里的浸,基于主的审判,是诸天之国的结束。所以,本节有三种浸:在水里的浸、在灵里的浸和在火里的浸。约翰在水里的浸,引人进入诸天的国。主耶稣在灵里的浸,在五旬节那天,开始并建立诸天的国,且要使其延续,在这世代的末了达到完成。主在火里的浸,照着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,(启二十11~15,)要结束诸天的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