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 5章 17节 注1 |
17~48节是王在山上所说的第三段话,论到诸天之国子民的律法。 |
太 5章 17节 注2 |
成全律法,在这里的意思是:(一)基督在积极方面遵行了律法;(二)基督在消极方面藉着十字架的代死,满足了律法的要求;(三)在这一段里,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补充了旧律法,正如祂不断的说“但是我告诉你们”(22,28,32,34,39,44)所表明的。基督遵行了律法,使祂有资格藉着祂十字架的代死,满足律法的要求。基督藉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,带进复活的生命以补充律法,完满的成全律法。旧律法,就是较低的律法,带着要人遵行的要求,并人必须受惩罚的条件,已经过去。国度的子民是父的儿女,现在只需要凭着复活的生命,就是父永远的生命,成全新律法,就是更高的律法。旧律法是藉摩西赐的,新律法是基督亲自颁布的。 关于律法,有诫命与原则两方面。律法的诫命,因着主来得了成全和补充;律法的原则,照着神新约的经纶为信仰的原则所顶替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