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
7章
1节
注1
1~12
节,是王在山上所颁布国度宪法的第六段,论到国度子民待人的原则。
太
7章
1节
注2
或,论断。国度子民在国度属天的管治之下,活在谦卑的灵里,总是审判(论断)自己,不审判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