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 12章 58节 注1 |
“因为”指明58~59节是57节的延续。人救主吩咐犹太人,他们在律法(对头─约五45)之下,要去见神(官),并受基督(审判官─约五22,徒十七31)的审判;当他们还在路上(去)时,应当尽力和对头了结,得着释放,使他们不至受基督审判,而被天使(差役─参太十三41)扔在火湖(监─启二十11~15)里,若是那样,他们绝不能从那里出来,直到永远。(59。)这两节的话是对群众说的,(54,)要叫他们悔改、得救。但在太五25~26,这话是用于门徒,要叫他们有国度的生活。(见该处注。) |
路 12章 58节 注2 |
或,费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