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
11章
29节
注1
这话说明,在五旬节时信的人凡物公用一事,(
二44~45
,
四32
,)到这里所题之事时,为时不过十年,就是早在保罗开始去外邦尽职(
十三2~4
)之前,就已经过去了。这话也指明,在早期的召会中,对于信徒在财物上的奉献,没有一律规定的作法,乃是听由信徒各人自愿自发的作。
徒
11章
29节
注2
原文意前进得好,或,进行得顺利。指在事业、职业或其他事上顺利发达─昌盛。得昌盛,是神所赐的,其结果乃是盈余、优裕。
徒
11章
29节
注3
直译,服事。原文与
太四11
者同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