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 17章 28节 注1 |
指明人的生命、生存,甚至行动,都是在于神。这不是说,不信的人有神的生命,且在神里面生活、生存并行动,与在基督里的信徒一样。只有信徒是由神而生,有祂的神圣生命和性情,并在祂的神圣人位里生活、生存并行动。 |
徒 17章 28节 注2 |
也许是指亚拉突(Aratus,约在主前二七○年)和克里安提(Cleanthes,约在主前三○○年)。他们二人向丢斯(Zeus或Jupiter)所写的诗中都说过同样的话,认为丢斯是至高无上的神。 |
徒 17章 28节 注3 |
在二诗人的作品中,“祂”是指他们心目中至高无上的神,丢斯。 |
徒 17章 28节 注4 |
这就如亚当被认为是神的儿子。(路三38与注3。)既然神是全人类的创造者、源头,祂就是众人的父。(玛二10。)这是按天然的意义,不是按属灵的意义。就着属灵的意义说,祂是所有信徒的父,(加四6,)信徒乃是在他们的灵里由神所重生的人。(彼前一3,约三5~6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