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 21章 26节 注1 |
亦即有分于他们拿细耳人的愿。(见24注1。)保罗要这样作,就必须进殿,与拿细耳人一同留在那里,直到满了还愿的七日;然后祭司要为他们各人献祭,包括他在内。他当然清楚这是旧约过时的作法,按着他新约职事所教导的原则,在神新约的经纶里,这是应当弃绝的。然而,他竟去作了,这或许是由于他犹太的背景,这背景也表现在十八18他私下还愿的事上;也或许是因他实行林前九20自己所说的话。无论如何,他的容忍使神新约的经纶濒于险境,这是神所不肯容忍的。到这地步,他必感落入困境,十分为难,巴望脱此困境。就在他们还愿将要结束时,神许可一场抵挡保罗的暴动发生,打消了他们想要完成的事,(27,)并由于神的主宰,把保罗从他所落入的困境中拯救出来。 将犹太教的作法与神新约的经纶混杂在一起,不仅在神的经纶上是错误的,在神眼中也是可憎的。不过十年左右,神就藉着提多和他的罗马军队毁灭了犹太教的中心,耶路撒冷和圣殿,结束了这严重的混杂。这拯救了召会,使召会从犹太教的破坏中绝对的分别出来。 神拣选保罗作祂的器皿,不仅为着完成祂新约的启示,(西一25,)也为着完成祂新约的经纶;(弗三2,7~8;)因此神也许容忍保罗在十八18私下还愿,但绝不容许他有分于拿细耳人的愿,这种严格的犹太教作法。保罗去耶路撒冷时,也许有意清理那里召会所受犹太教的影响,(见十九21注2二段,)但神知道那里的召会是无可救药的。所以,因着祂的主宰,祂容许保罗被犹太人逮捕,被罗马人监禁,使他能写完他最后的八封书信,(见二五11注1,)完成神圣的启示,(西一25,)使召会对神新约的经纶,有更清楚、更深刻的看见。(弗三3~4。)这样,神任凭在耶路撒冷受犹太教影响的召会继续如此,直到那蹂躏召会的搀杂,与耶路撒冷一并终止。对保罗而言,写最后八封书信,完成神新约的启示,远比他为召会完成一些外面的工作更重要,更不可少。 |
徒 21章 26节 注2 |
即完成拿细耳人的愿。(民六13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