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 2章 23节 注1 |
这应当是神圣的三一在创世以前举行的会议中所定的,(彼前一20,启十三8,)指明主钉十字架不是人类历史上偶然的事,乃是特意成就三一神的神圣定议。 |
徒 2章 23节 注2 |
见彼前一20注1。 |
徒 2章 23节 注3 |
这包括加略人犹大、(路二二3~6、)祭司长、守殿官、长老、(路二二52~53、)大祭司、犹太议会、(路二二54,66~71、)彼拉多、希律和罗马兵丁,(路二三1~25,)主要的是犹太宗教徒和他们的差役,以及外邦政客和他们的部属。这指明耶稣是被全人类所杀的。 |
徒 2章 23节 注4 |
见太二七26注2,约十八32注1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