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章 1节 注1
  本章可视为召会生活之宪法的补充。本书著者在他所立定的每项条款中,心是包容的,态度是宽大的,看法是高明的。要实行他在十二章所立定的召会生活,就必须严格的遵守他这补充。许多爱主而追求过召会生活的圣徒,都在这点上疏忽或错误而失败了。
14章 1节 注2
  要实行十二章所启示的身体生活,我们需要学习接纳信徒的实际功课,如1十五13所专特启示的,使召会生活成为包罗的,能容纳各种的真基督徒。这需要十二章所说的变化。我们若仍旧留在天然里,就无法接纳在道理或实行上,看法与我们不同的人。
14章 1节 注3
  即道理上的争论。除了拜偶像、(约壹五21林前八4~7、)淫乱、勒索、辱骂等粗鄙的罪,(林前五9~11六9~10,)以及分立(十六17多三10)和否认基督成为肉体(约贰7~9)以外,我们必须学习不审断别人在道理上的看法。只要人是真基督徒,有新约基本的信仰,即使他在道理上的看法与我们不同,我们也该不见外,而在我们同一的主里接纳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