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
2章
2节
注1
本处及
8
、
20
节之真理,乃指藉受造之物和圣经所启示关于神、宇宙、人、人与神的关系、人与人彼此的关系、以及人对神的责任等等的实际;也指人真实的情况与光景;也可能是下文所题神审判人的条件,(
6~15
,)神要按这些条件执行祂公义的审判。
罗
2章
2节
注2
指神永远的审判,主要的是在白色大宝座前施行的,如
启二十11~15
所启示的。见
十四10注1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