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
3章
21节
注1
见
一17注1
。下节者同。
罗
3章
21节
注2
在福音上所显示神的义,(
一17
,)是神在新约经纶里,将祂自己分赐到人里面的基础和根基。这义与神在旧约经纶里的律法毫无关系。(见
腓三9
与
注
。)
罗
3章
21节
注3
犹太人藉着守律法追求神的义,但他们没有得着,因为凡属肉体的人,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。(
20
。)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,藉着信耶稣基督,已经向我们显明出来。(
一17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