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10节 注1
  平息与赦罪,已彀应付罪人的需要,但还不彀应付仇敌的需要;仇敌需要和好。和好不仅包括平息与赦罪,并且进一步解决双方的冲突。我们得与神和好,是根据基督的救赎,并藉着神的称义(三24林后五18~19)成就的。和好是本于信得称义的结果。
5章 10节 注2
  五10指出本书所启示神完满的救恩有两部分,一部分是基督的死为我们所成就的救赎,另一部分是基督的生命所给我们的拯救。本书头四章详论过基督之死的救赎,后十二章则细说基督之生命的拯救。在五11以前,保罗给我们看见,我们已经得救了,因为我们已经蒙救赎、得称义并与神和好了。但我们还没有得救到一个地步,被圣别、变化、并模成神儿子的形像。

 救赎、称义与和好,乃是藉着基督的死,在我们外面所成就的,是在客观方面救赎我们;圣别、变化与模成,乃是藉着基督生命的运行,在我们里面所成功的,是在主观方面拯救我们。客观方面的救赎,是叫我们在地位上脱离定罪和永刑;主观方面的拯救,是叫我们在性质上脱离我们的旧人、自己和天然的生命。
5章 10节 注3
  在祂的生命里得救,意即在那是生命的基督里得救。祂住在我们里面,并且我们在生机上与祂是一。藉着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,我们要尽享祂完全的救恩。救赎、称义与和好,都是为要将我们带进与祂的联合里,使祂能在祂的生命里,拯救我们到得荣耀的地步。(八30。)
5章 10节 注4
  这含示复活。本节前半说到死,然后说到生命。基督死了,为要在复活中来作生命。我们藉着祂的死,已经蒙拯救脱离神永远的审判与永刑,但我们仍要在祂的复活里,藉着祂的生命,不断的得救。祂这生命,与一16的大能,和八章的那灵,都是指经过种种过程之三一神的各方面。
5章 10节 注5
  藉着基督的死,得与神和好,乃是已经完成的事;但在祂的生命里得救,脱离许多消极的事物,而达到得荣耀的地步,乃是天天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