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章 14节 注1
  这是人位化的罪,藉我们身体的私欲,(12,)作主管辖我们。
6章 14节 注2
  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;这是罪不能作主管辖我们的原因。这给我们地位拒绝罪。罪不再有权利要求我们,我们却有完全的权利拒绝罪和罪的权势。同时,我们藉着与基督站在一边,将自己和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就使神的生命能在里面运行,不仅在地位上,也在性质上,用神的圣别性情圣别我们。
6章 14节 注3
  这不是叫我们不法,像在召会堕落时,有些人所作的。(犹4。)本节所题的律法,是指摩西所传的律法,今天在新约里,已经由里面的律法所顶替。(来十16。)五~六章解释我们如何在恩典之下,七~八章解释我们如何能不在律法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