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 7章 7节 注1 |
律法描述并说明神。(利十九2。)因此,律法向堕落的人就有许多的要求和规定,为要鉴定罪为罪,且叫人知罪。(三20,四15,五20。)如此,人就被律法暴露并征服了。(三19。) |
罗 7章 7节 注2 |
在7~25节,保罗用他信主以前的经历,描述人在律法之下,想要为善讨神喜悦,是何等的苦恼。在这段里,既没有说到人的灵,也没有题到神的灵,只题到人魂的意志与心思,(19,23,)想要凭天然生命的善,讨神的喜悦。(18~19,21。)这虽是未得救之人的光景,但几乎所有的基督徒,在得救以后都有这种经历。 |
罗 7章 7节 注3 |
第十条诫命“不可起贪心,”与外面的行为无关,乃与里面(主要的在心思里)的罪有关。这表明人的难处,不仅在于外面的罪行,更在于住在里面的罪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