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前 1章 2节 注1
  “给…神的召会”等于“给在基督耶稣里被圣别,蒙召的圣徒。”这有力的指明,召会是众圣徒的组合,众圣徒是召会的构成分子。我们不该认为这二者是分开的实体。就个别说,我们是圣徒;就团体说,我们是召会。
林前 1章 2节 注2
  召会是由宇宙的神所构成的,却存在于地上的许多地方,哥林多就是其中之一。就性质说,召会在神里面是宇宙性的;但就实行说,召会在一个确定的地方是地方性的。因此,召会有两面:宇宙的,和地方的。缺了宇宙的一面,召会就没有内容;缺了地方的一面,召会就不可能有出现和实行。因此,新约也强调召会地方的一面。(徒八1十三1启一11等。)
林前 1章 2节 注3
  神的召会!不是矶法的召会、亚波罗的召会、保罗的召会,也不是任何作法或道理的召会,乃是神的召会。虽然在哥林多的召会有分裂、犯罪、混乱、恩赐的滥用、以及异端的教训,使徒仍称之为神的召会,因为那使一同聚集的信徒,成为神之召会的神圣、属灵素质,确实是在那里。使徒用这样属灵的称呼,是基于他用属灵的眼光来看在基督里的召会。单单这样一个简单的称呼,就该消除一切作法和道理上的分裂与混乱。
林前 1章 2节 注4
  在基督里,指在基督的元素与范围里。当我们信入基督时,就是当我们藉着相信祂,被带进与祂生机的联结时,基督乃是那分别我们,使我们圣别归神的元素与范围。
林前 1章 2节 注5
  意使之圣别,分别归神,以完成神的定旨。见罗一2注3
林前 1章 2节 注6
  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蒙召的圣徒,并不是蒙召作圣徒。这是地位上的事,是地位上的圣别,为了达到性质上的圣别。见罗六19注2
林前 1章 2节 注7
  不是“和,”乃是“同着”所有在各处呼求我们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。这指明:(一)一个地方召会,如在哥林多的召会,是单由那地方的信徒组成的,不是由各处所有的信徒组成的;(二)本书不仅是为着在哥林多一地的召会,乃是为着在各处所有的信徒。本书是为着任何时间或地方的所有信徒。
林前 1章 2节 注8
  呼求主的名,包含信入祂。(罗十14。)所有在主里的信徒,都该是呼求祂名的人。(徒九1421二二16。)我们已经蒙召来呼求,就是蒙神呼召来呼求主耶稣的名。
林前 1章 2节 注9
  基督这包罗万有者,属于所有的信徒,祂是所分给我们的分,是神赐给我们的。(西一12。)使徒在本节末了加上这特别的辞句,为要强调一个重要的事实,就是无论在什么地方,或什么情况,基督乃是所有信徒惟一的中心。在本书信,使徒的用意是要解决哥林多信徒中间所存在的难处。对一切的难处,特别是分裂的事,惟一的解决乃是包罗万有的基督。我们都已经蒙召进入祂的交通,有分于祂。(9。)所有的信徒都当以祂为惟一的中心,不为任何有恩赐的人、过分强调的道理、或特别的作法所岔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