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后 12章 7节 注1
  或,极其丰富,极大,极多。
林后 12章 7节 注2
  “在古典希腊文中,常作木桩之意,”(Vincent,文生,)或作“尖锐的杖。”(Alford,阿福德。)在这里可能指一种肉身的受苦,如保罗的眼疾。(见加四15注2。)
林后 12章 7节 注3
  意握拳击打,与林前九27的痛击不同,那里的意思是击打眼睛以下的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