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 2章 3节 注1 |
这指明保罗在他为着主见证的行动上,并不在意遵守律法。 |
加 2章 3节 注2 |
犹太教是建立在神所赐的律法上,这律法有三根柱石:割礼、安息日和圣别的饮食条例。这三样都是神所命定的,(创十七9~14,出二十8~11,利十一,)作为那要来之事的影儿。(西二16~17。)割礼是基督钉十字架使我们脱去肉体的影儿,这是受浸所表征的。(西二11~12。)安息日豫表基督是祂百姓的安息。(太十一28~30。)圣别的饮食条例表征对于洁净或不洁净的人,神圣别的百姓该不该接触。(徒十11~16,34~35。)基督既已来了,这些影儿就都当过去。因此,安息日的规条,由主耶稣在祂的职事中废去了;(太十二1~12;)圣别的饮食条例,为那灵在彼得的职事中废掉了;(徒十9~20;)割礼也于保罗在他的职事中所领受的启示里算为无有。(五6,六15。)不仅如此,犹太教的根基,律法,已经由基督了结并顶替。(罗十4,加二16。)因此,整个犹太教都了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