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
3章
23节
注1
见
一23注3
,
三2注3
。
25
节者同。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。(参
约一12
,
三16
,
18
。)
加
3章
23节
注2
即监管,监护。
加
3章
23节
注3
神的选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就像羊被圈在圈里。(
约十1
,
16
。)神在祂的经纶里,是用律法作羊圈,守住祂的选民,直等基督来到。(见
约十1注2
。)基督既已来到,神的子民就不该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(见
约十9注2
。)
加
3章
23节
注4
或,为了。指明“圈住”是有目的的,就是终结于信仰,将被看守的人带到信仰这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