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
4章
7节
注1
新约的信徒,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,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。
加
4章
7节
注2
见
三26注2
。
加
4章
7节
注3
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,不是藉着律法,也不是藉着肉身的父亲,乃是藉着神,就是三一神─父,差出子和灵;(
4
,
6
;)子,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;(
5
;)灵,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。(
6
。)
加
4章
7节
注4
指法定的成年人,(以罗马法律为例,)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