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 2章 18节 注1 |
基督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,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,除灭了仇恨,使外邦人与犹太人和好,并且流血将两下赎回归于神;因此,犹太和外邦信徒藉着祂,得以进到父面前。 |
弗 2章 18节 注2 |
先是犹太和外邦信徒,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,(16,)那是地位的事;然后我们两下在一位灵里,得以进到父面前,这是经历的事。要在经历上享受我们在地位上所得着的,我们需要在灵里。 |
弗 2章 18节 注3 |
进到父面前的路,乃是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血。(来十19。) |
弗 2章 18节 注4 |
在地位上,我们是与神和好;在经历上,我们是进到父面前。与神和好是得救,进到父面前是享受神;祂是生命的源头,已经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。 这里含示神格的三一:藉着子神,祂是完成者,是凭藉;在灵神里,祂是执行者,是应用;我们得以进到父神面前,祂是起源,是我们享受的源头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