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
2章
4节
注1
“然而神,”乃是我们地位转换的因素。
弗
2章
4节
注2
爱的对象应该是在可爱的光景里,但怜悯的对象总是在可怜的光景里。因此,神的怜悯比祂的爱达到得更远。神爱我们,因为我们是祂拣选的对象;然而我们因着堕落变得极为可怜,甚至死在过犯并罪之中,所以我们需要神的怜悯。因着祂的大爱,神是富于怜悯的,把我们从可怜的地位,救到适合祂爱的光景。
弗
2章
4节
注3
或,盛爱,盛大的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