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章 13节 注1
  或,达成。这指明我们要达到或达成实行上的一,需要经过一段过程。
4章 13节 注2
  神的儿子指主的人位,作我们的生命;基督指主的使命,将生命供应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这些基督身体的肢体,能有恩赐尽功用。见太十六16注1
4章 13节 注3
  在3节那灵的一,是在实际上神圣生命的一;本节的一,是在实行上我们生活中的一。我们在实际上已经有了神圣生命的一,我们只需要持守这一。但我们需要往前,直到我们在实行上达到生活中的一。这方面的一,包括两件事:信仰,以及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。信仰不是指我们信的行动,乃是指我们所信之事,就如基督神圣的身位,以及祂为我们的救恩所成就救赎的工作,如犹3提后四7提前六21所启示的。对神儿子的完全认识,乃是对关于神儿子之启示的领略,是为着我们的经历。我们越在生命中长大,就越固守信仰,持定对基督的领略,也越抛弃一切引起分裂,次要且较低的道理观念。然后我们就要达到或达成这实行上的一;也就是说,我们要达到长成的人,达到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。
4章 13节 注4
  长成的人就是成熟的人。这种在生命里的成熟,乃是实行上的一所需要的。
4章 13节 注5
  基督的丰满就是基督的身体,(一23,)这身体有一个具有度量的身材。达到基督的丰满这长成的身量,也是实行上的一所需要的。因此,要从实际上的一,达到实行上的一,就需要往前,直到我们达到本节所说的三件事─一、长成的人、并基督丰满之身材的度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