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6章 2节 注1 |
直译,许奇妙的愿。拿细耳人是藉着许特别的愿,将自己分别归神,而成为圣别。生来为祭司的人,是神所发起而由神命定的;但人藉着许愿成为拿细耳人,却是自己发起,将自己分别归神。神命定一个家族(亚伦家)作祭司,就将其他的人都排除在这机会之外。但拿细耳人的愿开了门,给神所有的子民同等的机会,可以作战士(士十三5)或作祭司,(撒上一11,二11,)来绝对为着神。凡愿意的都可主动抓住这机会。神定旨的成就,需要人的合作以补满神的命定,就如撒母耳的事例所说明的;撒母耳是拿细耳人,履行祭司的职责,补满了原是神所命定却有了缺欠的祭司以利。(撒上一~三。) |
民 6章 2节 注2 |
神渴望祂所有的子民都是拿细耳人。作拿细耳人乃是绝对且彻底的成为圣别,分别出来归给神,就是只为着神,而不为着其他事物。参罗六19注2。 按豫表,人类中间独一的拿细耳人是主耶稣基督。因此,拿细耳人豫表基督在祂的人性里绝对为神活着。(约五30,腓二8。) |
民 6章 2节 注3 |
希伯来文, nazar, 拿撒,是拿细耳人这名词的字根。分别归神是在消极一面,圣别归神是在积极一面。在对付一切玷污和经过贞洁的试验(五)之后,人应当这样将自己分别并圣别归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