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
2章
6节
注1
有,直译,存于。原文意,从太初存在;含示主在已过的永远就存在了。
腓
2章
6节
注2
神的形状,不是指神所是的样子,乃是指神所是的彰显,(
来一3
,)与神人位的素质和性质相合。因此彰显神人位的素质和性质。这是说到基督的神格。
腓
2章
6节
注3
主虽然与神同等,但祂不以此为强夺之珍,紧持不放;反而将神的形状(并非神的性情)摆在一边,并且倒空自己,取了奴仆的形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