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前
4章
6节
注1
指
3
节所说淫乱的事。
帖前
4章
6节
注2
即越过(界限)、过分、违犯、超过。“越分,占他弟兄的便宜,”在此指与弟兄的妻子犯奸淫。
帖前
4章
6节
注3
占他弟兄的便宜,或,从他弟兄得利。因此是亏骗他的弟兄。
帖前
4章
6节
注4
即越分,占人便宜等事。
帖前
4章
6节
注5
主是报应者、惩治者,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,给与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