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后 4章 1节 注1 |
神已将一切审判的事全交与基督,因为祂是人。(约五22,27,徒十42,十七31,罗二16。)祂是公义的审判者,(8,)要在祂第二次显现时,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审判活人,(太二五31~46,)并要在千年国后,在白色的大宝座上审判死人。(启二十11~15。) |
提后 4章 1节 注2 |
这话证明保罗的生活、工作是以主的显现和祂的国度为鼓励、为目标。主的显现是为着审判,要报应我们各人,(太十六27,启二二12,)主的国度是为着祂与得胜者一同作王。(启二十4,6。)使徒不仅自己以这二者为鼓励、为目标,也凭这二者嘱咐他所带领的提摩太,要忠信尽他话语的职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