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0节 注1
  指异端、分派的人,在召会中照着自己的意见形成派别,而造成分裂。(见彼后二1注3。)前节所说智慧派的犹太教,应当与此有关。
3章 10节 注2
  为了在召会中维持良好的秩序,分门结党和分裂的人,警戒过一两次,就要拒绝。这是为着召会的益处,而停止与传播分裂的人交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