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前 4章 19节 注1
  这里神的旨意,乃是要我们,且已经派定我们,为基督的缘故受苦。(三17二15帖前三3。)
彼前 4章 19节 注2
 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,也要像别人一样信靠主。
彼前 4章 19节 注3
  或,正当、良善、高尚的行为。
彼前 4章 19节 注4
  逼迫只能伤害受苦信徒的身体,不能伤害他们的魂。(太十28。)他们的魂蒙那是信实创造主的主保守。他们该凭着他们信心的交托与主合作。
彼前 4章 19节 注5
  交与,原文意交托;像存款一样托人看管,与路十二48徒二十32提前一18提后二2者同。信徒在身体上遭受逼迫,特别在殉道时,该将他们的魂像存款一样交与神,就是那信实的创造主,正如主将祂的灵交与父一样。(路二三46。)
彼前 4章 19节 注6
  不是指新生中新造的创造主,乃是指旧造的创造主。逼迫是在旧造里的苦难。神是我们的创造主,能保全祂为我们所造的魂。连我们的头发祂都数过了。(太十30。)祂既慈爱又信实。祂慈爱信实的照顾,(五7,)随同着祂在行政管理中的公平。当祂在行政上审判我们这些家人时,祂的爱仍然信实的照顾我们。我们在身体上遭受祂公平管教的审判时,该把自己的魂交与祂信实的照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