彼前 5章 13节 注1
  历代以来的教师,对这名称持两种不同的解释:一种认为是象征的,指罗马帝国的首都罗马;另一种认为是字面的,指幼发拉底(伯拉)河畔的巴比伦大城。后者的理由比前者更合逻辑。第一,彼得似乎没有理由用象征的名称隐瞒他所在的城市。第二,他书信中所用的都是实在的地名。(一1。)第三,在新约中,甚至到了保罗写末了一封书信,提摩太后书时,(提后一17,)也许是在彼得前书之后,一直都明确的题到罗马的名称。(徒十九21二八1416罗一715。)到了主后约九十年,约翰写启示录这本表号的书时,才用大巴比伦这象征的名称指罗马城。(启十七5十八2。)
彼前 5章 13节 注2
  原文及其指定冠词均为阴性,可能是指彼得的妻子,她随着彼得一同往来,(林前九5,)或是指主里一位特出的姊妹,她不仅与本书信的受信者一同蒙神拣选,也与彼得和所有其他的信徒同蒙拣选。有些人认为是指召会。
彼前 5章 13节 注3
  指那称呼马可的约翰,(徒十二1225,)马可福音的作者。他是彼得属灵的儿子,当时与彼得在一起。后来由提摩太带到保罗那里。(提后四11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