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壹 1章 3节 注1
  在1节先是听见,后是看见;这里正好相反。在领受启示时,听见是基本的;在传讲、传报时,看见应当是根基。我们所传讲的,该是我们对所听见之事的领略和经历。
约壹 1章 3节 注2
  使徒听见并看见永远的生命,然后将这生命传与信徒,使他们也可以听见并看见。藉着永远的生命,使徒享受了与父并与祂儿子主耶稣的交通。他们渴望信徒也能享受这交通。
约壹 1章 3节 注3
  原文意一同参与,共同分享。交通乃是永远生命的流出,并且实际上,就是所有已经接受并得着神圣生命之信徒里面永远生命的流。这是新耶路撒冷里生命水的流所描绘的。(启二二1。)因此,所有的真信徒都在这交通里。(徒二42。)这交通是凭我们重生之灵里的那灵而得继续的,因此称为圣灵的交通(林后十三14)和(我们)灵的交通。(腓二1。)我们信徒乃是在这永远生命的交通里,有分于父与子所是、并为我们所作的一切;这乃是我们藉着那灵的交通,享受父的爱和子的恩。(林后十三14。)这样的交通首先是使徒在藉着那灵享受父与子上所得的分,因此称为使徒的交通,(徒二42,)以及本节我们(使徒)的交通,就是与父并与祂儿子耶稣基督的交通。这是个神圣的奥秘。永远生命这奥秘的交通,应当视为本书信的主题。

 交通在此指明把个人的利益,为着某一共同的目的,放在一边,并联于别人。因此,与使徒有交通,在使徒的交通里,并在使徒的交通里与三一神有交通,乃是放下我们个人的利益,联于使徒和三一神,为着完成神的定旨。按照约翰以下所写的,这定旨是双重的:(一)信徒因着住在三一神里面,得以在神圣的生命里长大;(二12~27;)并基于神圣的出生,过神圣之义与神圣之爱的生活,(二28五3,)以胜过世界、死、罪、魔鬼和偶像;(五4~21;)(二)众地方召会为着耶稣的见证,得以建造起来成为灯台,(启一,)并终结完成于新耶路撒冷,作神完满的彰显,直到永远。(启二一二二。)我们有分于使徒对三一神的享受,就是联于使徒和三一神,以完成神、使徒和所有信徒所共有三一神的神圣定旨。
约壹 1章 3节 注4
  这里只说到父与子,没有说到灵,因为那灵是隐含在交通里。事实上,永远生命的交通就是三一神─父、子、灵─分赐到信徒里面,作他们惟一的分,给他们享受,从今时直到永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