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壹 3章 19节 注1 |
指我们在神圣出生时,从神所得着,那永远生命的实际,使我们能凭神圣的爱来爱弟兄。(14~18。)我们用神圣的爱来爱弟兄,就知道我们是属这实际的。见一6注6。 |
约壹 3章 19节 注2 |
或,说服,抚慰我们的心,使我们的心信服、确定、宁静。在神面前安心,就是有一颗没有亏欠的良心,(提前一5,19,徒二四16,)使我们的心能得抚慰、信服、确定、宁静。这也是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。住在主里面需要一颗宁静的心,同着无亏的良心。这对于本书信头一段所论到我们与神的交通,也是极其重要的。因着良心有亏,心受到搅扰,就会阻挠我们住在主里面,并打断我们与神的交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