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壹
3章
22节
注1
在定罪的心里,良心的亏欠乃是我们祷告的阻碍。在宁静的心里,无亏的良心能修直并清理我们向神祈求的路。
约壹
3章
22节
注2
这不是凭人自己的努力和力量遵守摩西律法的诫命,乃是住在信徒里面那神圣生命所活出之生活的一部分,藉着神圣生命的能力内在的运行,习惯的遵守主新约的诫命。遵守主的诫命,陪着经常实行神看为可喜悦的事,就成了神答应我们祷告的先决条件,并构成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条件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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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壹
3章
22节
注3
直译,实行。见
一6注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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