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
22章
18节
注1
照
16
和
20
节看,“我”应指主耶稣;照
一2
看,也可能指约翰。无论如何,当约翰发出这严肃的警告时,他在灵里与主是一。
启
22章
18节
注2
本书所揭示的灾害,主要的项目乃是大灾难的三样灾祸和第二次的死,也就是全人─灵、魂、体─在火湖里灭亡。本书所启示的福分,显著的宝贝乃是生命树和圣城。人要受灾害,或享福分,取决于他如何对待本书的豫言。我们既不该在这豫言上加添什么,也不该删去什么。我们必须照着本书所写的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