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章 12节 注1
  这里的得胜,是指持守我们在恢复的召会中所有的。
3章 12节 注2
  二17的得胜者,成为变化的石头,为着神的建造。这里的得胜者,要成为建造在神殿中的柱子。他既建造在神的建筑里,就绝不再从那里出去。这应许要在千年国成就,作得胜者的奖赏。
3章 12节 注3
  神的名,新耶路撒冷的名,并主的新名,写在得胜者上面,指明得胜者为神、新耶路撒冷和主所得着;神自己、神的城新耶路撒冷和主自己,也全属于得胜者;并且他与神、与新耶路撒冷、与主也是一。神的名意即神自己,新耶路撒冷的名意即城本身,主的名意即主自己。将神的名,新耶路撒冷的名,并主的名,写在得胜者上面,指明神的所是,新耶路撒冷的性质并主的人位,全都作到得胜者里面。说新耶路撒冷要作得胜者奖赏的话,指明这应许要在千年国成就。千年国的新耶路撒冷是单给得胜圣徒的奖赏,新天新地中的新耶路撒冷才是所有蒙救赎之人共同的分,直到永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