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章 2节 注1
  神应许之美地的田,(2~3,)豫表包罗万有的基督,祂是一切属灵神圣出产的源头,作神选民的生命供应。(腓一19下,见申八7注1。)
2章 2节 注2
  关于收割庄稼的事,神的条例乃是:以色列人若将田角和收割时所遗落的留给穷人、寄居的和孤儿寡妇,耶和华就要赐福与他们。(利十九9~10二三22申二四19。)这不仅显示神的慈爱,以及祂是何等伟大、纯良和无微不至,也显示美地丰富的出产。

 在神藉摩西所颁赐关于收割之律法的条例中,并没有指定田角的大小。田角大小在于地主对耶和华的信心。人对耶和华的信心越大,所留的田角就越大。(参林后九6~10。)波阿斯顺从这条例,由此见证他对耶和华大有信心。在神的主宰权柄之下,这条例似乎是为路得一人写的。